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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AQ | 標籤印表機、碟片標題印表機與印章機

分類 : 功能與應用 規格

是否可以存取並重新列印先前列印過的文字?

可以。
標籤印表機的記憶體中最多可儲存 20 個標籤或暫時備忘錄的內容。
在文字輸入畫面中,點選 [記錄] 按鈕以顯示記憶體中的記錄內容清單。
點選清單中的項目即可重新列印。

請注意,透過點選 [語句] 按鈕列印的文字並不會新增至記憶體的記錄。
若是您以手指按住該語句,並將其重新叫用至輸入方塊,然後進行列印,該語句便會新增至記憶體的記錄。

若記憶體中存有 20 個項目,則每次執行列印作業時將會刪除記憶體中最舊的標籤資料項目,藉此為新的資料釋出空間。
若要保護清單中的項目,避免遭自動刪除,請按住該項目。並在隨即顯示的功能表中,點選 [鎖定] 以鎖定該項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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